《鹿鼎记》是香港作家金庸(查良镛)的最后一部长篇武侠小说作品。该小说于1969年-1972年间创作,背景设置在明末清初(1644年-1689年)。
《鹿鼎记》小说名字的含义为:“逐鹿中原、问鼎中原”、“人为鼎镬,我为麋鹿”。小说以清代康熙年间的社会历史为背景,描写了一个出身于社会最底层的少年韦小宝的传奇经历。
《鹿鼎记》中,金庸将虚构和历史人物混为一体,历史在金庸的笔下,要圆就圆,要方就方,随心所欲,无不如意。可以一本正经叙述史实,也可以随便开历史玩笑可以史实俱在,不容置辩;也可以子虚乌有,纯属游戏。
《鹿鼎记》写一个一无所长的人,因缘附会,一直向上攀升的过程。但仔细看下来这个人又决不是一无所长,而是全身皆是本领。他的本领,人人皆有,与生俱来,只不过有的人不敢做,不屑做,不会做,不能做,而韦小宝都做了,无所顾忌,不以为错,所以他成功了。
从撒石灰迷人眼,遭茅十八痛打开始,韦小宝没有认过错,他坚决照他自己认为该做的去做。
这是金庸在《鹿鼎记》中表现的新观念,突破了一切清规戒律,将人性彻底解放,个体得到了肯定。甚至在男女关系的观念上,也释放得彻底之极,韦小宝一共娶了七个妻子之多。
反英雄,反传统,反束缚,《鹿鼎记》可以说是一部“反书”。
宣人性,宣自我,宣独立,宣快乐,《鹿鼎记》又不折不扣,是一部“正书”。
《鹿鼎记》在金庸作品之中,排名第一。